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

一旦「元寶配」 元大恐須負擔2億賠償金


花旗銀行因華僑銀行併購案向寶來證券求償,寶來證與大股東白家恐須賠償至多5.8億元。元大金控一旦合併寶來證,可能因此負擔約2億元賠償金。
元大金控發言人莊有德昨(25)日指出,元大金與寶來證簽訂合併股份轉換契約前,對花旗求償案已有充分瞭解,除寶來證提出評估報告,元大金亦針對此案自行評估,「已將元寶配後可能要負擔上述賠償金的因素考慮進去。」
寶來證券發言人翁健昨天說,對花旗的求償主張,雙方還在協議中,目前尚未走上司法途徑。翁健強調,若協議成功,「或許寶來證與大股東一塊錢都不用付」,可能用其他業務合作等方式取代賠償金。
此案源自花旗銀行集團子公司Citibank Overseas Investment Corporation,在2007年因華僑銀行合併案和寶來證與白家等寶來大股東簽訂VPA合約,約定寶來證及大股東若違反VPA合約,可提出求償。
【2011/05/26 經濟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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