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

併雷凌 改納為子公司


基於股東稅賦和客戶端認證等考量,IC設計龍頭聯發科(2454)和網通晶片廠雷凌(3534)昨(5)日宣布變更合併模式,雷凌將改為聯發科100%持有的子公司。
聯發科和雷凌3月中旬宣布合併,昨天再赴證交所舉行重大訊息說明會,說明雙方董事會通過將變更合併方式,在換股比例及其他併購條件不變的情況下,改變為將由聯發科以換股方式合併雷凌,股分轉換後,雷凌將成為聯發科100%持有的子公司。
雷凌董事長高榮智表示,這項合併案經雷凌重新評估合併消滅與股分轉換二種併購方式後,合併後消滅將對雷凌及股東將造成財務、稅務規畫的困擾,以及複雜的稅務作業程序及成本。
一般來說,合併消滅的公司,因為公司必須進行清算,股東的售股所得將改以所得稅課稅,而不是證交稅,當被合併公司的出售價位遠高於淨值時,股東付出的轉換成本將會較高,否則就得提出當初的持股成本佐證。
加上雷凌消滅後,在雙方的業務整合過程中,供應商和對客戶端都必須重新進行產品認證,較為不利,因此雙方決定改採股分轉換方式合併。
聯發科與雷凌是在3月16日雙方董事會中通過合併案,以雷凌普通股3.15股換發聯發科普通股1股,合併生效日暫訂為10月1日,以上條件均未變。
【2011/05/06 經濟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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