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投審會日前駁回了遨睿公司公開收購國巨一案,投審會所持理由主要有三,第一、相對於國巨去年的獲利,新公司的收購價不合理;第二、遨睿舉債進行現金收購,將會導致公司負債比過高,第三、此收購案對股東權益保護不足。此3項理由表面看起來都很冠冕堂皇,但實際上卻是非常牽強。
首先,股價是投資者基於公司過去的表現、未來潛力、再配合整體大環境的各項條件所推斷出來的價值,這是一個完全交由市場機制所做的客觀認定,並沒有標準值,也非主管機關可以來決定其過高或過低,更何況此次遨睿所提出收購價格還高於當日的市場價格,是一個合理的投資行為。
至於新公司向銀行借貸,實屬平常,銀行間也多以聯貸的方式進行,亦會經過審慎的評估及董事會的通過。只要銀行認為該公司信用評等及償債都無疑慮,願意放貸,這樣的金融行為和政府實無關聯,更不應被做為駁回收購案的理由。
再以股東權益而言,當初就是為了保障股東的權利,所以設了一個要取得50%股權的門檻,只要達到這個比例就代表大多數的股東同意,依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自然應該予以尊重,更何況國巨案的收購股權已達60%以上。今天政府設了這個門檻,卻又認為即使過了這個門檻也無法保障股東利益,那麼又何必多此一舉,徒留出爾反爾之嫌。
再有甚者,工業局以國巨是國內被動元件龍頭,下市恐怕對國內產業造成衝擊,故未表態支持,這是以非中性的眼光來看待公司下市的問題。上市下市本就是公司正常的生態之一,也是自由經濟的一環,有時為了維護公司的價值,下市成為必要的手段。上下市在國外是很普及的現象,如果政府一直以負面眼光來看待公司的下市,那麼公司的經營運作就喪失了自由度,這不是一個健康的經濟形態。
私募基金的收購併購是國際間很常見的經濟活動,然在國內卻無法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對待,從凱雷收購日月光失敗到現在遨睿收購國巨的被駁回,無疑給國際私募基金一個警訊,讓他們降低對投資台灣的信心,這對台灣標榜自由經濟的形象是一個傷害,也磨損我們在力求經濟國際化上所做的努力。台灣對金融業的保守一向被外資視為綁手綁腳,如今私募基金的鎩羽而歸又加深了他們對政府箝制經濟的疑慮,如何亡羊補牢、使遊戲規則透明化,重拾國際外資對台的信心,值得相關單位深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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