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報AA2
記者孫中英/台北報導
金管會委員會昨天核准,群益證券合併金鼎證券。合併後,群益證券市占率將從4.1%提高到6%,經紀業務市占率,也將從市場第8名提升到第4名,僅次於元大證、凱基證及富邦證券。
不過,在群益證合併金鼎證後,原先投資金鼎證的中華開發金控將因為換股取得合併後公司約10%的股權。
但依照金控法規定,金控持有其他公司股票,若不納入為子公司,就必須限期處分。
金管會證期局主任祕書吳桂茂表示,開發金應該會依照金控法的規定調整,擬出一個釋股計畫,逐步處分掉群益金鼎證券的股票。
群益證券將在今年股東常會中修改章程,將合併後公司名稱變更為「群益金鼎證券公司」。
群益證券是以「先公開收購、後合併」的方式吸收合併金鼎證券,目前暫訂合併基準日為100年5月2日。
金管會表示,群益證券為擴大經營規模,依照企業併購法規定,與金鼎證券經雙方董事會決議合併,群益證券為存續公司、金鼎證券為消滅公司,並以每1股消滅公司普通股換發0.2764股存續公司普通股,及現金8.4元的換股比率進行合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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