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

併購後下市案 負債不得逾淨值三倍


金管會證期局長李啟賢昨(13)日針對國巨收購案表示,根據過去投審會及金管會針對這類私募基金併購後下市案件,財務審查原則會要求負債不得逾淨值三倍,以避免資本弱化問題。
國巨董事長陳泰銘與私募基金KKR組成遨睿投資,上周宣布以每股16.1元收購國巨,將收購到50.1%過半股權,總交易達到467.8億元,也創下大股東新組公司收購自家公司下市後首例。
此案引發管理階層收購(MBO)爭議,昨天在「企業經營與社會責任」座談會上,有企業主建議,有關經營階層、大股東利益衝突及小股東權益等問題,建議主管機關應建立的明確市場機制。
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說明,對於這類案件,主管機關的立場是尊重市場機制,並重視資訊透明化、價格合理性等問題。
金管會官員表示,有關MBO案件現行法令規定均有,只是合理性問題,過去相關部會曾檢討過,這次國巨案引發爭議,相關機制是否有檢討空間,金管會會進一步了解。
此外,國巨前天臨時董事會通過遨睿提出的收購價格,在利害關係人迴避情況下,董事會變成只有一人表決通過,金管會官員表示,對於一人董事會的疑慮,經濟部曾在99年4月26日發函解釋過,因利益迴避導致一人董事會,是符合規定。不過,對於董事會的決議是否經客觀獨立審議委員會審議,從昨天國巨公告的董事會決議內容,仍看不出來,因此金管會跟投保中心都會進一步了解。為保障小股東權益,投保中心曾建議國巨,組成客觀獨立審議委員會,審議收購價格及收購計畫合理性。
投保中心也建議國巨,提供小股東可以選擇繼續擁有合併後新公司股份的機會。依企業併購法規定,遨睿將來合併國巨時,除現金外,也可以採取股份,但國巨目前的規劃是只採現金,換言之,小股東只能拿錢後退出,不能像國巨大股東一樣,繼續擁有合併後公司的股份。投保中心希望,國巨能提供小股東相同的機會。
【2011/04/14 經濟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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